【导读】2013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之行政法二补充01.31,请关注江苏公务员考试网https://js.huatu.com/
2013江苏省考零距离(练习群):249036576(请勿重复加群)
(一)李某为写一篇关于各部委副职分工的论文,从2011年5月中旬开始,先后向14个部委申请公开各部委副职的分管部门、兼职状况等信息,但有三个部委拒绝公开。2011年9月,李某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将这三个部委告上了法院,要求判决三个部委公开相关信息,在诉讼过程中,三个部委向李某公开了相关信息,李某撤诉。1、李某不服三部委的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为,受到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的保障,这项基本权利是( )。
A. 言论自由
B. 申诉权
C. 信息公开权
D. 从事科学研究的自由
2、《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法律渊源上属于( )。
A. 法律
B. 规章
C. 地方性法规
D. 行政法规
3、对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B. 三部委所在地的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C. 李某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D. 三部委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4、如果在三部委公开了相关信息后,李某没有撤诉,而是要求继续对本案进行审理,那么法院应当( )。
A. 终止诉讼
B. 判决确认三部委拒不公开相关信息的行为违法
C. 裁定驳回李某起诉
D. 判决驳回李某诉讼请求
5、如果李某未提起行政诉讼,而选择申请行政复议,那么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应当是( )。
A. 拒绝公开相关信息的三部委
B. 国务院法制办
C. 全国人大常委会
D. 国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