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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06 16:57:30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网 https://js.huatu.com/ 文章来源:宿迁市卫计委
江苏华图微信号:jiangsuht 江苏医疗卫生考试交流群:238944100
课程推荐:2015宿迁市卫计委下属事业单位招聘网校课程 | 教材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市卫计委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式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不含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年龄 35周岁以下,指1979年11月18日及以后出生。考生须在报名前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报考专业认定以《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5版,见附件2)为准,其他相关政策规定,除本简章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4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或2013年、2014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8)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9)因在报考中弄虚作假、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聘用审批后考生放弃报到等被列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黑名单”管理,自入库之日起未满3年的;
(10)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 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具体可参阅《江苏省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苏政办发〔2013〕100号)、《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迁市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宿公通2015(28)号)、《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行政管理中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的实施细则(试行)》(宿人社发〔2015〕190号)等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11)考生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卫计委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报名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市卫计委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宿迁市考试鉴定网等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受理、资格初审由市卫计委组织实施,报名联系电话:0527—84389315、15951375361。网上报名技术问题可咨询市考试鉴定中心(0527—84353881)。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11月18日9∶00-11月23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5年11月18日9∶00-11月23日20∶00;
缴费时间: 2015年11月18日9∶00-11月24日16∶00。
(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