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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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的实施意见(2)

    2015-10-12 14:50 江苏教师招考网 来源:常州市教育局

      8.课堂教学能力考核。

      (1)一般在面试考核结束后两周内组织。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35%、面试成绩65%计算;音、体、美学科按笔试成绩20%、专业技能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计算。各校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按各学科、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课堂教学能力考核人选,若该岗位考生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课堂教学能力考核人选。填写参加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汇总名册(见附件7)报市教育局备案。

      (2)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小组由5人组成,其中本校2人,外校3人(由市教育局委派)。每位考核人员须填写《应聘人员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评分表》(见附件8)并签名。应聘人员课堂考核成绩按照去掉5名评委打的最高分和最低分,余下3名评委打分的均分计算,得分保留2位小数,成绩填写在《应聘人员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评分汇总表》(见附件9)中。

      (3)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合格分数线为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总分的60%,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4)各校须在课堂考核当天或第二天把参加课堂考核人员成绩在校园网的外网上公布。

      9.综合成绩计算。

      按照统一笔试成绩占30%、课堂能力考核占50%、面试占20%(音、体、美学科按照笔试20%、专业技能考核30%、面试20%、课堂能力考核3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

      各用人单位填写《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成绩汇总表》(见附件10),于确定成绩的第二天发邮件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备案,电子邮箱:jurs@czedu.gov.cn。

      10.体检与考察。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市人社局负责业务指导。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考生自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学校组织实施,市教育局负责监督。考察应侧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1.公示。各用人单位要将拟录用人选名单在发布招聘简章的相应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12.报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在公示结束一周内负责将各项考核材料的原件和在常州人事管理系统填写打印的《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审批)表》(一式四份)以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毕业生档案(寄送地址:常州市教育局人事处,确保在6月30日前寄达),报市教育局人事处,人事处按规定程序审核汇总后到市人社局办理相关录用审批手续。同时,经学校考核的所有被淘汰人员的成绩、原始资料,均送市教育人事处审核。公开招聘相关材料由招聘单位作为文书档案长期保存。

      13.签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二)在职教师招聘办法和程序

      直属招聘学校于2016年3月底前,将审核同意的招聘岗位电子稿发jurs@czedu.gov.cn(见附件11),由市教育局汇总岗位并制定招聘简章,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在市教育局、人社局网站发布招聘简章及招聘岗位,具体招聘办法和程序详见招聘简章。

      (三)特聘教师办法和程序

      1.初中、高中。特聘计划占本年度直属学校教师招聘需求总数的15%。初中、高中的特聘对象为高校优秀硕士毕业生。市教育局、市人社局与用人单位对符合特聘条件的优秀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考核。

      2.开放大学、高职校。开放大学及高职校招聘文化课以外的优秀专业教师,可采取特聘办法。应聘者可根据市教育局、人社局审核公布的方案和条件直接报名应聘。

      3.特设岗位。用于特聘高职校需要的能工巧匠。高职校根据专业需求制定专业人才和技能标准,梳理学校紧缺专业门类,确定特设岗位,报市教育局和人社局审核。特设岗位招聘简章另行公布。

      四、回避制度

      1.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五、有关事项

      1.市教育局监察室对招聘全程进行监督。

      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文件规定程序操作,对不按规定操作的,市教育、人社部门将宣布招聘结果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对已签订就业协议但被录取为研究生或录用为公务员的毕业生,由各用人单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编辑:南京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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