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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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的实施意见

    2015-10-12 14:50 江苏教师招考网 来源:常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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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常办发〔2011〕69号)、《关于规范事业单位招聘录用工作的通知》(常人社发〔2012〕33号)精神,现就2016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招聘单位

      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初中、高中、高职校和开放大学。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新教师招聘

      1.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2016年毕业生。

      2.招聘条件

      (1)学历、学位:报考高职校、开放大学的新教师须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报考中学及特殊学校的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其中特殊学校特教专业为专科及以上学历);

      (2)教师资格:报考中学及特殊学校的必须在2016年7月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录用。

      (3)身心健康,适合从事教师职业。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拟报考岗位的相关条件。

      (二)在职教师招聘

      1.招聘对象。拟进入直属学校的在职教师。直属学校教师流动需采用商调形式。

      2.招聘条件。符合招聘简章中 公布的相应条件。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新教师招聘办法和程序

      1.审批需求。各直属学校根据市教育局人事处审核的师资需求,填报《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申报表》(见附件1),相关材料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审核。

      2.发布公告。市教育局2015年12月面向社会发布新教师招聘简章和新教师招聘岗位,其中高职校及开放大学招聘专业课新教师的简章另行发布。

      3.报名和资格初审。具体要求见新教师招考公告,并组织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4.统一笔试。2016年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新教师采取统一笔试的方式进行。常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考务和阅卷工作。

      (1)笔试时间见新教师招考公告。

      (2)笔试内容包括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等。

      (3)直属学校的笔试成绩由市教育局按学科需求数的1:3确定面试人选,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网站公布达线考生名单(音、体、美学科增加专业技能考核,笔试成绩按30%计算,专业技能成绩按70%计算)。考生的分数低于该学科笔试总分的50%,则取消面试资格。

      5.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常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6.面试及课堂考核报名。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根据各校招聘岗位报名应聘。招聘单位于2016年2月19日前上报《2016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新教师面试及课堂考核安排表》(见附件2),电子稿发jurs@czedu.gov.cn。

      各用人单位审核应聘对象是否持有同意面试的成绩单,符合资格的则填写《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核表》(见附件3)参加面试。

      7.面试考核。

      (1)各用人单位按要求制定《2016年常州市XX学校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4),于面试前5个工作日报市教育局人事处备案。

      (2)各用人单位面试时间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学校考核小组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进行集中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试题不少于三题,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面试评委7人(招聘单位评委不超过总评委数的30%,其余评委由市教育局委派),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打分的均分为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其得分保留2位小数。面试时,设记分员1人,计时员1人,监督员1人。严格做好试题保密工作。面试成绩通知单(见附件5)要当场反馈面试人员,招聘单位填写所有面试评分汇总表(见附件6),于面试结束后的第二天发邮件报市教育局备案,电子邮箱:jurs@czedu.gov.cn。

      (4)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不合格者取消课堂教学能力考核资格。

    (编辑:南京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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