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淮安技师学院招聘7名教师公告(3)
2018-04-24 15:31:16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
3.面试
面试形式:面试采用试讲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①备课:考生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在指定地点和专用备课纸上独立设计出教学方案稿,备课时间为1小时。②试讲:试讲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考生根据设计的教学方案稿进行模拟上课,上课时间为10分钟。③答辩:答辩主要采用问答形式,由评委围绕课堂教学、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内容进行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答辩时间为5分钟。评委根据试讲、答辩情况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
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时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4.技能加试
(1)岗位代码为01、02、03、04的岗位应聘人员还须参加技能加试。
(2)技能加试人选确定:面试成绩合格者,直接进入技能加试。
(3)技能加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技能加试通知书》。
(4)技能加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加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5.总成绩计算和公布
总成绩计算和公布: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岗位代码为01、02、03、04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技能加试成绩×30%;岗位代码为05、06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加试成绩、总成绩在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
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及技能加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有技能加试的岗位取技能加试成绩高者〉,组织答辩,取答辩成绩高者)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下列人员须在体检前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材料:①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②待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③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的,将取消其体检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及技能加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由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及技能加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察
由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8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及技能加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淮安市人社局网站和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及时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及技能加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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