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招聘20名教师公告(2)
2018-03-05 16:36:40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应聘人员与招聘院系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组织及程序
(一)资格复审。复审工作在考试前进行,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①身份证;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凡有弄虚作假者(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核方式包括:①试讲;②实践操作;③面试。
其中:
岗位表A的考核方式为:①试讲+②面试;
岗位表B的3、5、6、7号岗位考核方式为:①试讲+②实践操作+③面试;
岗位表B的1、2、4号岗位考核方式为:①试讲+②面试。
(三)考核程序
在开考前五个工作日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具体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1、岗位表A
(1)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办法由学院制定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告知应聘人员。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满分各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试讲合格者全部参加面试。
(2)面试按照学院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仪态举止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3)考试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岗位表B
(1)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满分各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试讲合格者全部参加面试。1、2、4号岗位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3、5、6、7号岗位试讲合格者全部参加实践操作考核。
(2)实践操作考核办法由学院制定,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3)在试讲、实践操作合格者中,根据试讲和实践操作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4)面试按照学院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仪态举止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5)考试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
岗位表B 1、2、4号岗位最终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
岗位表B 3、5、6、7号岗位最终成绩=试讲成绩×30%+实践操作×30%+面试成绩×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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