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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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镇江市教育局招聘25名教职工 4月5日报名(2)

    2016-03-30 14:36 江苏教师招考网 来源:镇江市教育局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招聘学校在网上对考生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初审要求:

      1.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

      3.对考生填报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应补充的内容。

      (二)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笔试开始前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市教育局负责通知。

      资格复审内容为面试后入围笔试人员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主要包括:

      (1)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携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等。

      (2)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其他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等。

      (3)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镇江教育信息网、镇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入围笔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部分岗位含专业技能测试)和笔试两种方式进行。各岗位成功报名人数若超过20人,考生须先参加初试,按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招录人数1:20的比例入围面试(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岗位成功报名人员若未超过(含)20人,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一)初试

      初试测试考生的教学能力,试题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制,分岗位组织实施,考点设在各招聘学校。初试时间初定于4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等事项考生可于4月10日起登陆镇江教育信息网查看。

      初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于次日在镇江教育信息网公告;初试结果仅作为入围面试依据。

      (二)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采用模拟教学和答辩(体育、音乐教师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详见《岗位表》)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校医岗位采取专业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采取百分制(含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30%),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岗位招录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

      面试时间初定为2016年4月17日(星期日)。面试成绩和入围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镇江教育信息网公布。

      (三)笔试

      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本学科专业知识(约占80%)和教育类公共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约占20%)。校医岗位笔试内容为全科医学、临床医学专业知识和岗位所需的理论知识。笔试成绩以5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50分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笔试时间初定为2016年4月30日(周六),具体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人员按规定需缴纳笔试费100元。

      (四)总成绩计算。

      面试、笔试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按照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各占50%、50%比例合成。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镇江教育信息网公告考试总成绩,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考试时间地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镇江教育信息网另行发布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时,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序实行一次性等额递补,录用审批完成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办法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镇江教育信息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考生与其他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16年应届毕业生在2016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在2016年8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聘用单位与新录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岗位代码为13、14的岗位须在两年内取得相应的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岗位代码为24、25的岗位须在两年内取得全科医学或内科医学医师资格证书,否则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政策咨询电话:0511—88916342,考务咨询电话:0511-84425552,监督电话:0511—88916332(市教育局监察室),0511—85340050(市人社局事业处)。

      本招聘公告由镇江市教育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镇江市教育局2016年集中 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表(点击下载)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江市教育局

      201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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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南京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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