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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扬州高邮市教育局招聘新教师有关要求答复口径

    2016-04-01 10:30 江苏教师招考网 来源:高邮教育网

      根据《高邮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工作人员简章》,结合2012—2015年高邮市教育局招聘新教师工作做法,现就2016年招聘新教师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1.2016年市教育局招聘新教师,其报名条件中的户籍、应往届毕业生、学历、年龄、教师资格等要求如下: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受“高邮户籍”及“应往届毕业生”的限制,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0年4月5日至1998年4月9日期间出生,下同),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5年4月5日至1998年4月9日期间出生)。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确保在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非应届毕业生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2)本科生:年龄在18-35周岁以内,不受高邮户籍限制;其中2016年应届本科生须确保在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往届生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3)专科生:限音乐、体育、美术、特殊教育、学前教育五个专业,不受高邮户籍限制,年龄在18-35周岁以内,往届生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应届生须确保在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4)中职专业课教师职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可先报名,但需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教师资格,未按期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5)小学科学教师职位:取得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即可报名。

      (6)幼儿教师职位:不受高邮户籍限制,2016年学前(幼儿)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须确保在7月31日前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非应届毕业生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年龄在18-35周岁以内,具有幼儿园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5年4月5日以后出生)。

      2.关于《岗位条件简介表》中招聘专业条件要求:统一按国家教育部专业设置要求把握,相近专业需提供毕业院校成绩表或就读院校课程设置证明供审查。

      取得多个合格学历专业毕业证书,以教师资格证学段学科进行报考。

      取得《岗位条件简介表》中规定层次学历,原则上学教一致,如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可按教师资格证学段学科进行报考。

      3.关于中、小学具体岗位:

      (1)独立设置的岗位按《岗位条件简介表》中招聘单位确定。

      (2)在笔试结束后,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三倍的比例以考生笔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岗位间不进行调剂。

      (3 )不同单位因招聘条件相同而按同一岗位招聘的,统一按《岗位条件简介表》中岗位代码报名,在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高邮市教育局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选岗。

      4.笔试和面试办法:所有应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人员和免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师范生,均需参加由高邮市人社局和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以各学科高中知识为主(其中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以本专业对口高考单招知识为主,小学科学岗位以高中物理知识为主、幼儿教师岗位以幼儿教育专业知识为主、特校教师岗位以特殊教育院校公共课程知识为主),所有职位均适当测试教育学、心理学应知、应会的相关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笔试时间:2016年4月23日上午。

      面试办法:笔试结束,由高邮市人社局、教育局划定《岗位条件简介表》中各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该线以上人员,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面试由高邮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核考生把握教材的能力和课堂教学素养,考核以微型课堂教学的形式进行。音乐、体育、美术、舞蹈等专业岗位和教育人才市场01-04岗位,面试含专业技能应知应会内容。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50分(其中,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应聘人选的确定:参加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人员,符合合格线标准的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6.递补办法:因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而被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面试;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时,按照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资格核准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附件:2016年招聘新教师网上报名有关信息填报的提醒.doc (17.50 KB)

      高邮市教育局

      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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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南京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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