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扬州市消防救援局招聘2名法制审核文员公告
2026-06-23 11:32:12 江苏公安招警考试
来源:扬州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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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消防救援工作需要,扬州市消防救援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核文员2人,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岗位要求及报名地址
招聘计划:计划招聘法核文员2人。
人员岗位:邗江区消防救援局拟招录2名法制审核文员。
政府专职消防法核文员主要工作:主要负责消防执法案卷法制初审,核查行政处罚、查封、消防检查等案件的执法程序、证据、法律文书是否合规,出具审核意见并督促整改;管理执法案卷档案,做好台账登记、卷宗归档与系统录入;协助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应诉材料整理;开展案卷评查、执法数据统计上报;撰写法治工作材料,对内提供执法法律咨询,辅助普法、执法培训及各类内勤综合事务。
报名地址:邗江区汊河街道扬力路23号邗江区消防救援局,报名材料交邗江区消防救援局统一收集,由扬州市消防救援局集中组织审核。
联系电话:舒先生15062800481
招 聘 条 件
政府专职消防法核文员:
1.年龄在22周岁至28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法学类专业优先;
2.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成绩合格凭证;
3.能够适应火灾事故现场勘验、执法一线调查、夜间实地巡查以及处置突发涉法事件等工作需要;
4.具备较强的学习研究、文字表达、逻辑分析和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及法律检索工具;
5.遵守消防救援部门各项纪律规定和规章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个人不良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的;
4.受过党(团)、政纪处分的;
5.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或者有严重政治性问题的;
6.有影响工作的慢性腰腿痛、扁平足(足弓消失)、严重脱肛、疝气等疾病、主要器官或者部位有手术史;
7.有纹身及影响面容、外观、功能的瘢痕;
8.有疥疮、与麻风病人同吃同住等密切接触史、牛皮癣、头部黄癣、吸毒、性病以及其他传染病等;
9.有经常胸痛、心慌、腹泻、吐酸水、咳嗽、哮喘、贫血、肾炎、结核病、肝炎(携带者)等;
10.有癫痫(羊角风),经常头痛、头晕、晕厥,有精神病史,严重口吃(结巴)等;
11.有遗尿症、梦游症等症状;
12.有耳聋,慢性中耳炎,明显斜眼、色盲;
13.有骨、关节、滑囊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胸廓畸形,习惯性脱臼,颈、胸、腰椎骨折史,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
14.有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疾病,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15.有颅脑外伤,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征等;
16.已评定残疾等级、有其他严重疾病,身体明显缺陷、功能异常等;
17.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 名 程 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初审、面试、心理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现场报名:
(1)《扬州市消防救援局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人员报名登记表》(见下方二维码);
(2)《政治审查表》(见下方二维码);

(3)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需复印在同张纸上);
(4)学历证书复印件;
(5)6个月内个人征信报告;
(6)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7)所报考岗位所需证书、相关专业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现场报名日期:2026年6月22日—7月6日17:30(法定工作日)
报名时间段:上午9:00-11:30,14:30-17:30
2、资格初审
报名期间,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提出审查意见,报名材料审查覆盖招聘全过程。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要求以及招录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均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招 录 方 法
(一)面试
本岗位为法律专业紧缺岗位,经扬州市消防救援局批准,本次招聘仅开展结构化面试,不设置面试开考比例;若岗位有效报名仅1人,面试正常组织,面试成绩达到60分合格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若无人达到合格线,取消本岗位招聘计划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二)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由扬州市消防救援局统一开展,心理测试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
政府专职消防法核文员: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核查个人从事法律专业工作年限(工作证明、社保缴纳记录)等材料作为优先条件参考。
体检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考察
开展严格政审,核查本人及直系亲属违法违纪、征信、现实表现,全部合格方可公示录用。
(五)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因体检、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招录单位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视情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邗江区消防救援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试用期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拟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本次招聘后,一年内如有人员流失情况,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需求,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待 遇 与 发 展
经初审、面试、心理测试、体检、考察等合格并公示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人事档案。
(一)薪资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人员薪资待遇随着政府财政投入和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升。人员实行等级晋升制度,工资随等级晋升递增,年节福利按照工会相关标准执行。
1.工资和保险。根据个人岗位及考核予以分级定档,按相关规定确定薪资待遇。由消防救援局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生活待遇。人员生活待遇实行供给制,由消防救援局统一提供制式服装、食宿和生活用品。带薪休假、婚假、病假等按照江苏省或扬州市的政策执行。每年组织健康体检,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二)保障发展
1.人员由扬州市消防救援局统一发放工作证,参照享受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交通、医疗、旅游等方面的优待。
2.录用人员组织关系转入消防救援局后,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入党等政治待遇。日常工作表现优秀的推荐参加相关职业技能培训。
纪 律 与 监 督
应聘人员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0514-80926014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1:30、14:30-17:30。
本公告由扬州市消防救援局负责解释。
招 聘 提 示
招聘工作实行双向选择,欢迎广大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退伍军人、社会青年等报名。政府专职消防人员招录不委托任何单位,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录用名单请认准官方公示结果,请广大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注意防范不法分子的诈骗行为,以免上当受骗。通过中介组织报名一律不予录用。应聘人员材料(复印件)提交后不再退还本人,个人联系方式不得随意变更,凡发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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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