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10名速录员公告
2017-10-26 15:54:09 江苏公安招警考试 来源: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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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10名速录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0名速录员(社会化管理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4、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5、具备本法院要求的计算机速录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三、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条件等信息:常州人事考试网社会化考试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dw.czks.cn)
1.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时间
2017年10月27日9:00——11月2日16:00
提醒:上传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2.缴费确认时间
2017年10月27日9:00——11月3日16:00
3.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提交报考申请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4.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5.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单位资格初审,并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
6.未按时在网上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17年11月4日9:00至11月6日16:00在http://www.czks.cn/ExamTicket_SearchList.aspx?idShow=15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请报名成功的考生,同时打印《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录速录员报名信息表》两份,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速录技能测试、专业理论考试和面试三部分,总分为100分,速录技能测试、专业理论考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分的50%、20%、30%。
1、速录技能测试时间:2017年11月7日上午。测试形式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速录方式不限(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请自备),速录考试的形式为听打,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10分钟,语速为120字/分钟,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
速录技能测试实行百分制,及格线为50分,及格以上的方有资格参加专业理论考试。
2、专业理论考试时间:2017年11月9日上午。专业理论考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法律常识和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
3、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11月10日、11月13日。根据速录技能测试、专业理论考试的综合成绩,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如有考生事先明确表示放弃资格复审的,或有考生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携带准考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录速录员报名信息表》(贴上照片)、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身份证、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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