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宿迁宿豫区招聘54名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公告
2018-08-20 17:33:12 江苏医疗卫生考试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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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加强全区村卫生室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全区基层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一批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卫生室工作人员54名,具体专业、岗位及名额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1.职业道德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愿意扎根农村为当地群众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2.年龄在45周岁(1973年7月30日之后出生)以下;
3.身体健康,胜任工作;
4. 自觉接受并服从乡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
5.在满足上述条件后,至少具备下列其中一项专业技术条件:
(1)全日制教育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的学历证书被国家或省教育部门认可,并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考试资格),所学专业为临床医学类、公共卫生和护理;
(2)具有初级及以上的临床、公共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医师或注册护士;
(3)持有有效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6.无违反计划生育问题、从医期间无区级及以上有关部门查处行为、个人诚信无较重及以上失信行为、三年内无被用人单位开除情况、五年内无刑事犯罪及处罚记录等。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宿豫区卫计委负责组织,区人社局负责程序指导,区纪委负责全程监督。按照公布《招聘简章》、报名、笔试、专业技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将《招聘简章》在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网、网上宿豫公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定于2018年8月20日至8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工作日时间);报名地点:宿豫区卫计委312室(宿豫区湘江路31号)。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届时须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需提供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委培生、定向生、联办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
2.报名时要提供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二寸证件照4张;
3.报考人员服从岗位调剂的,报名时可以填报首选岗位和调剂岗位,首选岗位落选的情况下,根据综合成绩排名进入调剂岗位确定体检资格;
4.报名过程中坚持诚信报考并提供真实材料。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