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镇江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2)
2016-07-14 09:35:03 江苏医疗卫生考试 来源:镇江人事
五、报名组织、程序和准考证发放
(一)为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现场资格审核的报名组织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4日-8月1日,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5日。报名网址为www.zjrsks.com.cn。
(三)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资格考试统一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6 号)精神,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14年和2015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
(四)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须在8月1日-8月2日将有关材料送至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桃花坞路255-19号镇江技培中心)接受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在8月5日前完成网上支付,网上支付成功才算有效报名。咨询电话:84432609,84425552。
现场审查时考生需携带如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
2.提供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开具并盖章的社保缴费记录单(社保缴费记录单上的工作单位需与报名所填单位一致);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2001年及以后专科以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www.chsi.com.cn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全日制学历的报考人员须同时提供前学历原件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4.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5.有效的药学(中药学)岗位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五)对于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中包含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六)10月7日~13日,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的规定,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有收费票据需求的考生请凭准考证于12月30日之前到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领取,具体地址:镇江市桃花坞路255号镇江技培中心。
附件:执业药师考试专业对照表
以上即是《2016镇江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更多信息关注江苏医疗卫生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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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