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盐城市民政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公告(2)
2015-07-07 09:11:45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盐城市人社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各单项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市民政局和各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政审要求),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应届毕业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原件,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5-86660415(市民政局纪检监察室)
0515-88193510(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咨询电话:0515-86660427(市民政局人事处)
0515-88198406(市人社局事管处)
盐城市民政局
2015年7月6日
附件:
一、盐城市民政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二、盐城市民政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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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