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泰州兴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10人简章(2)
2015-07-01 09:43:04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兴化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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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考生自办理报名手续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写的电话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如因改号、停机等原因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自负。
(7)本次招聘开考比例即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为3:1,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达不到3:1的岗位,由兴化市人社局提出意见报泰州市人社局确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必须确保提供的相关材料以及信息真实,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费用。
3.考试
本次考试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抽调相关行业专家组成考核小组,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试时间为2015年7月19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5.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为考察人选,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6.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兴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在聘用阶段,因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考生在领取《聘用通知书》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考生在领取《聘用通知书》后放弃聘用的,不递补。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或违反试用期管理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发现并经查实的考生,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简章由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3228870(人社局)
0523-83253939(市场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0523-83326329(监察局)
附件: 1、2015兴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兴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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