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苏州昆山市检察事务中心公开招聘20名公益性岗位速录员(2)
2015-04-29 10:00:54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昆山市检察院
四、体检与政审
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根据招考岗位所需政治素质,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如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录用办法
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公示后由昆山市人民检察院发放《录用通知单》,办理有关手续,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办理劳动用工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六、纪律
招聘公益性岗位速录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严肃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57729915
监督电话:57712886
本简章由昆山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昆山市人民检察院
201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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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