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实施方案 招募700名志愿者(2)
2015-04-24 09:04:57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江苏省青年管理
(四)培训派遣。
7月下旬,省项目办举办大学生志愿服务出征仪式,派遣志愿者赴苏北五市志愿服务。
四、政策支持
参加苏北计划的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还享受以下政策:
1.服务期间省财政给予志愿者每人每月1600元生活补贴和每人每年550元交通补贴,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和住院医疗等保险。
2.服务期间户口和档案保留在毕业所在学校,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应届毕业生待遇。
3.服务期间可以兼任所在村(社区)团组织负责人、青年中心主任,经有关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社区)主任助理等职务。
4.服务期间服务单位向志愿者提供免费住宿等必要的生活保障。
5.服务期满1年,对志愿者的服务情况做出鉴定,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的证明,同时授予江苏省志愿服务纪念奖章,表现优秀的推荐参加全国和省级相关奖项的评选。
6.志愿者在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连续计算工龄。
7.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8.服务期满2年内,经考核合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志愿者,可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报考江苏省公务员职位;服务期满1年,经考核合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志愿者,可报考江苏省面向志愿者专门定向招录的公务员职位。
9.服务期满1年,经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本人自愿,且符合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条件的可推荐作为选聘对象。
10.服务期满1年,经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职(专科)或以上的志愿者,可以申请免试接受成人本科教育。
11.服务期满且经考核合格的苏北计划志愿者,纳入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支持范围,为其自主创业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开业指导、跟踪辅导等“一条龙”服务。按照有关政策,对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可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对通过各种形式灵活就业的,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12.服务期满且经考核合格的苏北计划志愿者,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组织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等;对服务期满后失业时间较长的苏北计划志愿者进行重点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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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