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上半年张家港市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72人 4月27日报名
2015-04-17 10:00:51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张家港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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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和苏州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等有关规定,2015年上半年张家港市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技人员7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4月27日至1997年4月29日期间出生)。要求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69年4月27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面向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岗位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四)户籍不限,岗位另有要求的详见岗位简介表。
(五)在职人员报考均需取得执业(任职)资格。
(六)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可凭配偶或父母的张家港市户籍报考。
(七)招聘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5年4月29日前,在各类医疗卫生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13年4月29日前,以此类推。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
(十)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2015年上半年张家港市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简介表》。
四、报名办法和资格初核
(一)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一致。
(二)报名网址:张家港人事考试培训网(www.zjgks.gov.cn)。
(三)报名、照片上传及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4月27日09:00~4月29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jpg、tif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四)开考比例。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主管部门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岗位(按原报名程序进行),补报名时间:2015年5月1日09:00~11:00。
报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01~53号职位,2015年5月19日;54~63号职位,2015年5月4日。具体安排为: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地点:张家港市卫生进修学校(张家港市小河坝路卫校弄5号)。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
1.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及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
2.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以单位证明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3.夫妻两地分居的,另须出示结婚证书、在张家港市一方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另须出示父母双方在张家港市的户籍证明和身边无子女的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还应出示军队师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留学归国人员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