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盐城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78名工作人员|职位表(2)
2015-04-11 13:20:19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盐城市人力
三、招聘办法
(一)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参加全省201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笔试。市直事业单位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县(市)事业单位面试由所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统一笔试
1. 科目
管理类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
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法律类、英语类、计算机类、经济类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专业素质》;其他类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经济类中的财会、审计为同一套试卷,统计与其他经济类为同一套试卷。
工勤技能类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
各招聘岗位的类别见《2015年上半年盐城市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中“岗位类别”。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5年上半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 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日期:2015年5月16日。
《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考试时间为9:00-11:30;
《综合知识与专业素质》考试时间为9:00-11:30;
《综合知识》考试时间为9:00-10:30。
具体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 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盐城人事考试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三)面试
1. 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 招聘部门(单位)将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市直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布(县(市)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所属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 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按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 总成绩计算方法。根据《2015年上半年盐城市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中规定的比例,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四、聘用
1. 体检。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得分高者参加体检;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市直体检工作由市直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各县(市)体检工作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 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 公示。市直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各相关部门(单位)的网站(各县(市)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所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4. 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 6个月试用期制度,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报考对学历(学位)要求岗位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咨询电话
1.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见《2015年上半年盐城市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
(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