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招聘12名司法警察辅助人员公告
2015-04-03 09:28:15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江宁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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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审判执行工作需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警察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1、招聘司法警察辅助人员12名。
2、所招聘的人员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3、具有南京市江宁区户籍、高中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优先;
4、应为部队退伍军人,具备基本的司法警察技能,取得C1驾驶执照;
5、限男性,从事法律文书送达、执行、值庭、押解等工作;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后至1996年12月31日前出生);
7、身体健康。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福利待遇
1、工资实行基础工资、院龄工资、等级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计薪方法。工资总体水平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相当。
2、录用人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年休假以及“五险一金”等权利。
3、经录用后,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五、报名
1、书面报名方式:江宁人才网(www.jnrc.gov.cn)下载《招聘司法警察辅助人员登记表》(附件),填写后连同本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学校证明)、退伍证、公安机关无违法违纪证明、2寸照片2张一并递交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政治处。
(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