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宿迁市沭阳县邮政管理局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简章(2)
2015-03-18 09:31:18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花乡沭阳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核、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核。
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花乡沭阳》网站上进行公示(www.shuyang.gov.cn),公示时间为7日。
在考核、公示期间出现缺额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结束后,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五、人员待遇和编制手续办理
经公示无异议拟聘用人员,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从县委、县政府批准之日起,招聘单位应填写《沭阳县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县人社局审批,办理相关关系接转手续。聘用审批时间为20个工作日。逾期不按要求办理的视作自动放弃,不再进行审批。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5年,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合格的报县编办办理事业入编手续,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聘用)等各种合同或协议的,由其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六、纪律监督
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527-83069805(中共沭阳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0527-83595650(沭阳县人社局纪检组)
七、本简章由沭阳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27-83595162(沭阳县人社局事管科)
中共沭阳县委组织部 沭阳县人社局
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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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