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淮安市人才中心招聘4名编外工作人员公告(2)
2015-03-02 08:43:51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淮安市人力
2、面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若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考生总成绩(计算过程均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因考生个人原因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淮安人才网(http://www.harczx.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被聘用人员按《淮安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淮办发[2011]92号)相关规定进行人事和劳资管理,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四、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全程由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负责监督。
监督电话:0517-83665187
咨询电话:0517-89865682。
淮安市人才中心
201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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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