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盐城市市直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7名人员公告(2)
2014-11-18 08:57:38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盐城市人力资源
3、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不低于1:3,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少数特殊专业或层次要求较高、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人社局、卫生局审定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笔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卷面总分60%分值)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二)考试考核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共同组织。笔试和面试成绩均设合格(卷面总分60%分值)。
1、笔试:笔试内容为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笔试结束后,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前,应聘人员需携带相关证书原件交用人单位审核确认。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
1、体检。岗位笔试、面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分数相同时,面试成绩得分高者参加体检。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如因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计算方法同前。
3、公示。招聘结果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4、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人社部门审批备案后,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高校毕业生连续两年未能取得相关从业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四、纪律监督
市直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纪律,秉公办事,阳光操作,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取消相关人员的录用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给予严肃的处理。
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的规定实行回避。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市人社局、市卫生局。
咨询电话:市卫生局0515—88336054,监督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6668304。
附件1:市直部分医疗卫生单位201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毕业生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社会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盐城市卫生局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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