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苏州张家港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98名卫技人员简章(2)
2014-11-14 09:39:51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张家港市卫生局
(二)面试
1.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领取面试通知单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3.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
4.面试及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相加计算,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者,取笔试成绩高者),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成绩、排名及进入情况。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携带照片一张,当场填写体检表。
五、体检与考核(政审)
1.体检按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政审)。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面试合格分以上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在张家港市卫生信息网、张家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天。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公示结束,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录用及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张家港市卫生局、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录用通知书》。被录用人员需服从安排(报考卫生系统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在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统一调配。报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员,由录用所在镇区统一调配),并凭《录用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至录用单位办理报到手续,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循私舞弊,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招聘资格。整个招录工作接受市纪检部门、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512-58179829、0512-55390609。
九、本简章由张家港市卫生局、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2-58987102。
附件:《2014年张家港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职位表》
张家港市卫生局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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