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招聘1名速录员公告由江苏事业单位招聘同步南通人才整理发布,更多南通人才的信息内容,请关注江苏事业单位招聘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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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检察工作需要,经本院研究,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检察工作速录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职责
速录员从事侦查事务性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在检察官的领导下,协助办案并承担记录等工作;
(2)诉讼文书誊写、打印、校对、送达等工作;
(3)计算机信息录入和装订卷宗工作;
(4)协助司法警察做好本院安全保卫、办案工作区日常管理、应对突发性事件处理、大型活动安保等工作;
(5)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2.因从事侦查事务性工作,本次招录限男性,法律本科以上学历,持C1级以上驾驶执照,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南通市常住户籍(含四区五县)。
3.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文字录入与编辑技能,有写作、文艺等特长者优先考虑。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色盲、口吃、重听,两眼裸视力均在0.3以上,矫正视力在1.0以上。其它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二)上述人员具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本人曾被用工单位辞退开除的;
4.有配偶、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正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
5.有关规定不得录用为政法机关相关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速录员按报名、技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同聘用的程序进行。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