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注意事项
1、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2、社会在职人员或未就业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薄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3、归国留学人员,除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外,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4、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
5、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的职位,招聘对象为:经省、苏州和昆山市委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及纳入苏州市大学生村官工程,且服务期已满三年、考核合格,现仍在我市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村官。报名时必须提供服务地所在的镇(区)、村(社区)出具的在职证明。
6、报考岗位户籍要求“昆山籍”:指昆山生源或昆山户籍(2014年6月22日前迁入昆山),其他户籍要求类推。
7、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4年8月1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12年8月1日前,以此类推。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在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8、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生和持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按社会在职人员的资格条件报考。2013年7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按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归国留学人员按社会在职人员资格条件报考。
9、本次招聘将统一组织笔试,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笔试设开考比例为3:1,岗位开考比例另有要求的除外。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人社部门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由人社部门通知考生办理改报其它岗位或退费手续。
10、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名人另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书。
11、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12、凡报名者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部门直接分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13、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笔试
(一)笔试的时间、地点和形式、内容
1、笔试时间:2014年 6月2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4年6月27日上午9:00——下午4:00,领取地点:昆山市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地址:珠江路人社局南面紫色大楼)。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必须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含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不指定复习教材。
(二)笔试成绩要求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三)笔试成绩查询
考生可登录下列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昆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kshrss.gov.cn/)
昆山人力资源市场网 (http://www.kshr.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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