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扬州市宝应县事业单位招聘115名工作人员 18日报名(3)
2014-04-12 10:50:01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宝应人力资源
报考《岗位简介表(A)》的有关岗位测试专业科目(汉语写作、财会知识及实务),详见《岗位简介表(A)》。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2014年5月17日上午
报考《岗位简介表(A)》岗位的考生—《综合知识(A)》
2014年5月17日下午
报考《岗位简介表(A)》的有关岗位测试专业科目。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公共科目、专业科目笔试分别采用百分制计分。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宝应县组织和人社部门确定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有关专业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该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之和,或无专业科目考试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宝应县人社部门统筹负责。
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2014年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其他人员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或不受户籍限制的证件。报考条件中有其他具体要求的(如学位证书,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从业、执业资格,工作或相应专业工作经历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在职人员特别是在职中小学教师,报名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其中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最迟必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直至面试名单公布。
审核部门应高度重视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应客观、公正、及时。
(四)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参加面试人员,按其笔试均分(<公共科目分数+专业科目分数>÷2或无专业科目考试的公共科目分数,下同)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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