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江苏省淮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招聘5人 3月26日报名(3)
2014-03-11 14:39:44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淮安人力资源
(四)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以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60%和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进入体检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须在体检前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其中:根据《中国药典》从事药品检验人员的标准,眼睛矫正后视力为5.0及以上,无色盲)。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淮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2013年下半年淮安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报考人员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缺额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与待遇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报到、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享受我市事业单位人员待遇,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淮安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察室: 0517-80888061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7-83761213
本简章由淮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17-8366121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 0517-83647599
附件:2014年淮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淮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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