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江苏省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聘10名工作人员公告(2)
2014-01-07 11:44:09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江苏人力资源
三、考试与组织方式
(一)考试方式
1. 专任教师岗位(岗位代码1、2),考试包括试讲和面试。
(1)试讲
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设计组织、语言表达能力、专业能力、板书、仪表教态、教学效果等作出评价。试讲成绩当场通知考生。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试讲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处理人际关系能力、应急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和心理素质等。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
(3)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60%。
2. 其他非专任教师岗位(岗位代码3、4、5、6),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主要测试与应聘岗位相关的基础知识与专业理论知识。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处理人际关系能力、应急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和心理素质等。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
(3)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考试安排
1. 考试按照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并于考试前在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告。
2.所有考试的时间和地点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3.考试之前,应聘人员须提供资格审查所列材料原件,由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4.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聘用人选并公示)原则上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体检考察及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院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62910414
六、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学院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2-62910409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1、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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