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招聘5名事业编制人员简章(2)
2013-12-27 09:23:08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江苏人力资源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1.科技咨询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进行笔试、面试和专业测试。笔试按40%,面试按30%,专业测试按30%计入最后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考试内容包括: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本职位拟聘用人数的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考生可在招聘专区中凭身份证号码查询自己的笔试成绩及是否参加面试。
2.理化测试研究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进行面试和专业测试。面试按50%,专业测试按50%计入最后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先参加面试,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本职位拟聘用人数的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考生可在招聘专区中凭身份证号码查询自己是否参加专业测试。
以上岗位面试和专业测试按照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制定的办法组织,面试和专业测试办法将在招聘专区提前予以公布。面试和专业测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面试和专业测试成绩不能低于该项考试(考核)的总分的50%,否则不予聘用。
四、聘用
1.考试结束后,根据最后录取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省科技厅和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拟聘岗位、笔试和面试等考试成绩与排名。
3.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聘用人选并公示)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4.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5.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办公室咨询电话:(025)85485986,联系人:袁欲彬。
六、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省科技厅纪检监察室电话:(025)86637626,联系人:徐晖。
省科技厅人事处电话:(025)86637541,联系人:李健民。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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