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江苏省南京博物院招聘11名工作人员简章(2)
2013-12-19 11:41:13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江苏人力资源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成绩50分以上的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讲解员岗位按拟聘用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其他岗位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入围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及排名将在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上进行公布。其他考生的笔试成绩可凭身份证或准考证号在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网站上查询。
(二)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的考生应在指定的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复审,报考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相应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参加面试,未按时复审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机会;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因主动放弃和取消面试资格的职位按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按照南京博物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自动淘汰。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或经联系表示放弃面试的,均作为放弃面试处理。
招聘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计分。
四、聘用
1、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替补。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政审。根据体检和考核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南京博物院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现工作与学习单位、拟聘岗位、总成绩及排名等,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3、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博物院人事组织部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25-84808767
联系人:李虎仁
报名事务咨询电话: 025-83335754025-83335753、025-83335752、025-83335754025-83335753。
联系人:刘叶涵、蔡亮、刘叶涵
六、 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省监察厅驻省文化厅纪检组、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25-87798850
联系人:郭平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南京博物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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