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泰州高港区招聘5名人民法院速录员简章(3)
2013-12-09 11:14:11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高港区人力资源
添加人工客服
四、聘用期管理及待遇
试用期工资每人每月1500元,正式聘用后工资标准每人每月1800元(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同时,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等。
五、本简章由高港区人民法院、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6391366(区法院)86966546(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86966163(区监察局)。
高港区人民法院
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以上即为《2013年泰州高港区招聘5名人民法院速录员简章(3)》全文,[点击查看]更多江苏事业单位招考公告,关注江苏事业单位招聘,了解更多考试资讯。
(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