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苏州吴江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300名专业人员简章(第三次)(3)
2013-12-03 10:55:16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江苏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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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1:2的比例(其中031职位属管理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并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报考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无法提供劳动合同的,须同时提供社保缴费清单和盖具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与报考专业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及执业资格证书。
上述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复印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留存。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区人社局同意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的,领取《面试通知》,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七、面试
1.面试分两个批次进行,其中001职位至020职位面试在1月中旬进行,021职位至031职位面试在2月中旬进行,具体的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招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根据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招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招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吴江区人事考试网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八、体检和考核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对于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参照录用公务员考核标准,由区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九、公示、录取和聘用
对通过考核的应聘人员名单在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天。
体检至公示期间,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公示结束,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公示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须服从区卫生主管部门统一分配,并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有与原单位发生劳动人事争议等事项,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解决。无正当理由未及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予以记录。
新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待遇,并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
(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