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安县公安局招聘50名特勤队员简章(2)
2013-11-27 13:14:04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海安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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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按招录人数1:2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主要项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评分标准参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体能测试其中一项分值低于50分者,予以淘汰,不得进入下一轮。
(五)体检
通过笔试、体能测试者,即进入体检阶段(末位同分全部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体检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行为举止、语言表达、应变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政审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30%、体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权重比例,采取百分制形式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政审人员。政审项目包括应聘人员姓名、年龄、户籍地址、实际居住地、前科劣迹、现实表现等。因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因素出现缺位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末位出现同分,取体能测试成绩高者)。
(八)录用审批
对经初审、笔试、体检、体能、面试、政审合格的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确定录用人员名单。被录用人员参加为期1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期间实行试用工资,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签订劳动合同。考试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三、人员性质及工资待遇
此次招录的特勤队员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相应岗位确定,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纪律与监督
招收特勤队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县纪委、县人社局等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同时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监督电话:0513-88968359。
本《简章》由海安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海安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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