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农委会招聘3名"特岗计划"人员公告(2)
2013-11-15 11:42:06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东台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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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体检及政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遇有体检、政审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和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在东台农业信息网上公示三天。公示期满后,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由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其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及支付经济补偿事宜,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执行。
七、政策待遇及岗位管理
被聘用的人员在聘用服务期间,其工资待遇为2500元/月,并以劳动合同的形式予以明确。从起薪之月起,由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照企业职工的有关规定,统一为聘用人员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缴费,个人缴纳部分由聘用者本人承担。在劳动合同期内,其档案、人事关系等统一由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到用人单位。聘用人员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间,必须自觉服从用人单位的领导和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年终由市农委和用人单位共同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其奖惩和续聘的依据。项目实施期间,合同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如本人愿意可以续签合同。
本《公告》由东台市农业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5-68961312
监督举报电话:0515-68961211
东台市农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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