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卫生系统招聘8名高层次人才公告(4)
2013-09-16 09:37:20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泰兴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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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体检
短期试用人选试用合格后,由市卫生部门组织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通知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136号)执行。
面试、短期试用和体检工作在一周内完成。
6.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市人社部门和卫生部门的相关要求组织考核。
7.聘用审批
考核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对公开招聘有关阶段出现缺额的岗位,在聘用审批结束前可按本《简章》的有关规定,在本岗位其他符合条件的考生中进行递补,聘用审批结束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外,根据各聘用单位的具体情况享受如下待遇:
泰兴市中医院:
1.轮转期间享受临床科室的平均奖(上旬报到的人员当月发放,下旬报到的人员从次月发放);
2.医院给予租房补助,补助标准:每人4000元/年。
泰兴市第二人民医院:
医院一次性给予聘用人员5-10万元的安家补贴。在本院工作期间,3年内每年发放1.5万元生活补贴,5年内由单位解决住房问题(提供80平米左右的租住房或按每年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补贴个人实际租房费用)。
五、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泰兴市文昌东路公共卫生大楼
联系人:江苏省泰兴市卫生局人事科 李学东
电话:0523-87605006
邮编:225400
报名邮箱:txleexd@126.com
信息发布指定网站: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jstxlss.gov.cn/index_old.asp)
六、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87651110(市纪委执法室),87605002(市卫生局纪检监察室)
七、本《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泰兴市卫生局
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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