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事业单位2013招聘8人简章(3)
2013-09-10 15:11:25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南通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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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对象须空腹并携带身份证。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实收取。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五、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港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聘用通知书,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在30日内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作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3、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增加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成绩高者在前):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拟聘人员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4、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6个月试用期(其中,应届毕业生实行12个月见习期),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且具备拟任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的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六、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5609798。
七、监督举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0513-85609750(港闸区纪委)
附件:1.2013年港闸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港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通市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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