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泗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1名工作人员(2)
2013-08-27 10:32:40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宿迁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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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资格复审、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前,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单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届时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各种材料,须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委培生、定向生、联办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以及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各种有效证件原件的、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为防止资格复审无限期递补,规定递补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公布)。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由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网上泗阳、泗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泗阳人才网公布。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面试时间:9月15日。
面试地点: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由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在网上泗阳、泗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泗阳人才网公布。
体检工作由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其它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3版)执行。
(七)公示、聘用审批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泗阳、泗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泗阳人才网公示7天(同时公布聘用审批截止时间)。公示结束后3日内,招聘单位填写《泗阳县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人事关系接转手续。
在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考察、被聘用资格,或考察结果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被聘用资格而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简章由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7—85271823(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27—84353881(宿迁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0527—85271991(泗阳县纪委派驻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附:
1、岗位简介表
2、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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