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招聘执行辅助人员考试公告
2022-11-03 14:00:37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2022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招聘执行辅助人员考试公告由江苏事业单位招聘同步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整理发布,更多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的信息内容,请关注江苏事业单位招聘频道。
根据《海陵区人民法院招聘执行辅助工作人员公告》,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将于近期组织招录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资格审核:11月5日上午 08:30--09:30
审核地点: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办公楼九楼
注意事项:各位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等材料,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审查内容包含个人信息、身高及纹身情况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11月5日上午 09:30--11:00
笔试地点: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办公楼九楼会议室
体能测试时间:11月6日下午14:30
测试地点: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体育场
三、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前7天内考生应如实记录每天体温及健康状况,并在考前签订个人健康情况申报暨承诺书。
(二)考试当天请考生8:20分进入法院,入院时须核验身份信息,出示苏康码、行程码,接受体温检测。苏康码、行程码无异常、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方可入场。【行程卡仅有泰州市域旅居史考生须提供考试当日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卡有泰州市域外旅居史考生须在考试当日提供考前泰州市内“三日三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酸检测证明不符合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生在考试期间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除身份核验等必要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口罩。
(四)考生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备考期间不得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五)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或有干咳等可疑症状,应主动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配合现场医务人员进行体温复测和流行病学史排查。流行病学史排查无问题的考生可安排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流行病学史排查有问题的考生应服从安排至发热门诊就诊。
(六)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通知,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2年11月02日
以上即为《2022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招聘执行辅助人员考试公告》全文,[点击查看]更多江苏事业单位招考公告,关注江苏事业单位招聘,了解更多考试资讯。
(编辑:zx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