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镇江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面试公告
2022-10-17 13:25:32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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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法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安排,现就镇江地区法院2022年聘用制书记员招聘面试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22年10月22日(星期六),具体要求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在镇江创业大学1号楼(镇江市桃花坞路255-19号)。
三、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综合考评应试人员适应书记员岗位的基本素质与实际工作能力。
四、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占总成绩的30%。
五、注意事项
1.面试人员须于2022年10月20日至21日登录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hrss/kskg/ztzl_ks.shtml)自行打印面试通知书,具体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打印入口>>>
2.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2022年镇江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2《2022年镇江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3.如考生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尚在履行过程中的,应于面试前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3。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16日
附件1
2022年镇江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面试
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为确保2022年镇江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面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现将备考及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告知如下,请所有入围面试的考生知悉、理解、配合和支持。
一、考生应在考试前7天申领“苏康码”,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更新直至考试当天。考生应持续关注本人“苏康码”状况,如出现非绿码且符合转码条件的,应最迟于考试前一天转为绿码(可拨打面试所在地“0511-12345”申请转码)方可参加考试,逾期未转为绿码的责任自负。外来考生(指7天内自省外和省内跨设区市前来或返回面试地点所在设区市的考生,下同)应至少于考前7天起持续了解镇江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当地规定落实信息报备、抵达后健康监测、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以下简称“核酸检测”)等要求,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考生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备考期间避免前往国(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其他存在社会面本土疫情地区(省、自治区的县级区域或直辖市的区、县,下同),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并做好卫生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二、考试当天入场时,考生应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出示“苏康码”,并提供本人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面试当天报到(集中)时间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下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下同)。“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并能提供本人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面试当天报到(集中)时间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可入场参加考试。
考生应服从考试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和答题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考生不能提前进入考点熟悉情况,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考试当天提前到达考点,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失去参加考试资格的,责任自负。
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入场参加考试:
1. 省外来(返) 镇考生面试当天开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旅居史,及7天内有国内社会面本土疫情发生城市旅居史考生,除须在考点入口主动报告外,还须提供抵镇后3天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两次核酸检测时间须间隔大于24小时),经现场防疫人员评估后方可入场参加面试。
2. 因患感冒等非新冠肺炎疾病有发烧(体温≥37.3℃)、干咳等症状的考生,考试当天如症状未消失,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并能提供本人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面试当天报到(集中)时间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须服从安排在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3.省外来(返) 镇考生如果未在火车站、高速公路收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进行核酸检测或通过其他途径来(返)镇的,应配合做好“落地检”,主动向社区报备并前往就近的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前,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出行规范佩戴口罩,期间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且应主动报告并配合相应疫情防控安排:
1.面试当天不能现场出示本人当日“苏康码”绿码和本人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面试当天报到(集中)时间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2.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因疫情相关原因被管控不能到场的;
3.近期有国(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或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算未满集中隔离期及后续居家观察期的;或虽已满集中隔离期及居家观察期,但不能全部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中和期满日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四、候考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或干咳等可疑症状,应主动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配合医务人员进行体温复测和排查流行病学史,并配合转移到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应服从安排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检测。
五、考生在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前,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规定、防疫要求,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即视为认同并签署《2022年镇江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2)。考生应诚信申报相关信息,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情形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招录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应当服从安排。
请考生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动态和镇江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考前如有新的调整和新的要求,将另行告知。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16日
附件2
2022年镇江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面试
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2022年镇江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在此郑重承诺:本人填报、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愿意遵守考试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配合考试现场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安排。如有违反或有不实承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承 诺 人: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即视为本人签名
承诺时间:与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时间相一致
附件3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序号 | 报考法院 | 姓名 |
1 |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汤 颖 |
2 | 程月莹 | |
3 | 石 瑜 | |
4 | 徐慕秋 | |
5 | 夏 蕾 | |
6 | 郭 沁 | |
7 | 丹阳市人民法院 | 邬 婷 |
8 | 杨文君 | |
9 | 余泽青 | |
10 | 范雪艳 | |
11 | 郑 妮 | |
12 | 徐望捷 | |
13 | 谭正杰 | |
14 | 眭 妍 | |
15 | 施志慧 | |
16 | 李启隆 | |
17 | 芦 奕 | |
18 | 彭 栋 | |
19 | 冷晓黎 | |
20 | 秦 琦 | |
21 | 陈 斌 | |
22 | 刘 畅 | |
23 | 姚文昕 | |
24 | 王婧悦 | |
25 | 句容市人民法院 | 赵淑君 |
26 | 曹奕潇 | |
27 | 王义昊 | |
28 | 刘 雨 | |
29 | 徐康进 | |
30 | 张方馨 | |
31 | 扬中市人民法院 | 马 悦 |
32 | 杨思源 | |
33 | 温怿宁 | |
34 | 朱昱融 | |
35 | 朱 慧 | |
36 | 周文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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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zx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