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苏省泰州靖江市事业单位考试招录公告
2022-07-29 17:27:08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江苏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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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江苏泰州靖江市事业单位公告已发布,报名、照片上传时间为2022年8月8日09:00-8月10日16:00,笔试时间为2022年8月27日09:00-11:30,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可点击【公告汇总】查看公告详情。
一、2022年江苏省泰州靖江市事业单位考试招录公告-靖江市事业单位招聘职位检索
二、2022年江苏省泰州靖江市事业单位考试招录公告-考试安排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卷面总分100分,5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1.笔试科目名称:综合能力素质,内容包括行政能力测试和材料作文。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2年8月27日09:00-11:30,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提前10日在靖江市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给予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3.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7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考生“苏康码”为绿码,考前7天内无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提供开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提供开考前72小时内2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间隔24小时),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将在指定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三、2022年江苏省泰州靖江市事业单位考试招录公告-笔试备考
甲和乙是某餐厅员工。一日,二人在后厨嬉笑打闹,互相追逐,甲拿起一把尖刀挥舞,阻止乙靠近,不小心刺中乙,造成乙重伤。关于甲的行为性质,说法正确的是:
A.构成寻衅滋事罪
B.属于防卫过当
C.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D.构成故意伤害罪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十五条,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题干中,甲和乙是在嬉笑打闹中不小心刺中乙造成乙重伤,属于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危害结果,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A项: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A项排除。
B项: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形。B项排除。
D项: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D项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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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f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