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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常州市属事业单位考试报考入口什么时候开通

    2022-03-15 18:37:35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江苏华图 扫码零资料  华图在线APP  公考上岸群

      2022常州市属事业单位考试报考入口什么时候开通由江苏事业单位招聘同步江苏华图整理发布,更多江苏华图的信息内容,请关注江苏事业单位招聘频道

      2022江苏事业单位统考报名即将开始,2022常州市属事业单位招录273人,报名时间为3月17日9:00-21日16:00,点击【江苏事业单位报名入口】可查看报名信息。

      一、2022常州市属事业单位考试报考入口什么时候开通-报名入口

      二、2022常州市属事业单位考试报考入口什么时候开通-报名注意事项

      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为1:3,招聘岗位表中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2年3月24日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2022常州市属事业单位考试报考入口什么时候开通-笔试备考

      下列选项中,()属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A.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

      B.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

      C.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

      D.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A【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民事法律行为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本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本法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故可撤销的法律行为一般存在四种情形,即: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B项不当选,排除。

      C、D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C、D项不当选,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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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即为《2022常州市属事业单位考试报考入口什么时候开通》全文,[点击查看]更多江苏事业单位招考公告,关注江苏事业单位招聘,了解更多考试资讯。

    (编辑:f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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