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常州市属事业单位考试报考入口什么时候开通
2022-03-15 18:37:35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江苏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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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江苏事业单位统考报名即将开始,2022常州市属事业单位招录273人,报名时间为3月17日9:00-21日16:00,点击【江苏事业单位报名入口】可查看报名信息。
一、2022常州市属事业单位考试报考入口什么时候开通-报名入口
二、2022常州市属事业单位考试报考入口什么时候开通-报名注意事项
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为1:3,招聘岗位表中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2年3月24日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2022常州市属事业单位考试报考入口什么时候开通-笔试备考
下列选项中,()属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A.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
B.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
C.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
D.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A【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民事法律行为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本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本法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故可撤销的法律行为一般存在四种情形,即: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B项不当选,排除。
C、D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C、D项不当选,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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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f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