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泰州市住房和城建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须知
2021-10-22 10:26:32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泰州市住房和城建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须知由江苏事业单位招聘同步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整理发布,更多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信息内容,请关注江苏事业单位招聘频道。
为确保2021年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现将备考及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告知如下,请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知悉、理解、配合和支持。
一、考生报名成功后,应按《2021年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及时申领“苏康码”,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考生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备考期间不得前往国(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发生本土疫情地区,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等卫生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二、考试当天入场时,所有考生应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并出示当日实时“苏康码”和“行程卡”。“苏康码”、“行程卡”无异常、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可入场参加考试。有以下特殊情形的考生,除须满足相关条件外,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能入场参加考试:
1.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落实集中隔离21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
2.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须落实集中隔离14天和居家健康监测7天的措施。
3.有中高风险地区设区市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须落实居家健康监测14天的措施。
4.有发生本土疫情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史的考生,须落实考试前离开该市满14天的措施。
5.因患感冒等非新冠肺炎疾病,有发热(体温≥37.3℃)、干咳等症状的考生,须排除新冠病毒(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考试当天如症状未消失,除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应服从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的安排。
考生应服从考试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使用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考生不能提前进入考点熟悉情况,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考试当天提前到达考点,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失去参加考试资格的,责任自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考试前28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隔离期未满的;
2.考试前21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隔离期未满;
3.考前21天有阳性人员接触史,隔离期未满的;
4.“苏康码”、“行程卡”为黄色或红色;
5.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如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
6.行程卡显示,考试前14天内有发生本土疫情地区旅居史;
7.“行程卡”显示有“*”。
8.考试当天本人“苏康码”、“行程卡”无异常,现场测量体温≥37.3℃或有干咳等异常症状,且不能提供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四、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或有干咳等可疑症状,应主动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配合医务人员进行体温复测和排查流行病学史,并配合转移到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应服从安排至发热门诊就医检测。考生因发热等异常情况需要接受体温复测、排查流行病学史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弥补。
五、考生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前,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规定、防疫要求,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签署《2021年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考生应诚信申报相关信息,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情形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请考生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我市防控最新要求,考前如有新的调整和新的要求,将另行告知。
附件:2021年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须知.docx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22日
原文标题:2021年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须知
文章来源: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MD5:ab88a886ec2e01ed183de05c2dc13b5c)
以上即为《2021泰州市住房和城建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须知》全文,[点击查看]更多江苏事业单位招考公告,关注江苏事业单位招聘,了解更多考试资讯。
(编辑:zx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