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扬州广陵区人社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相关工作公告
2021-10-19 16:03:20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扬州市广陵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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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对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0月21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
地点: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综合部(扬州市广陵区淮海路165号5楼)
二、资格复审要求
(一)提供材料内容。
1、与报名时上传的电子证件照片相一致的1寸彩照1张;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籍证明;
3、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证明(企业缴纳的社保记录或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4、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经招聘单位认定必须提供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
(二)凡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对象时,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含同分并列者)。
(三)考生逾期不参加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疫情防控要求
资格复审过程中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认真落实防疫要求。资格复审当天“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允许参加审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特别提醒:【1】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代审者,请考生提供本人及受托人当天“苏康码”“行程码”截图、亲笔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2】考生未按要求提供复审材料而造成无法应试等后果的,责任自负;【3】2021年10月21日上午11:30前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4】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请考生妥善保管。
附件一:2021年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附件二:个人委托书(格式).doc
咨询电话:广陵区人社局:0514-87347206
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9日
原文标题:关于公布2021年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暨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扬州市广陵区人社局(MD5:a05f9b15e5434a088b1970f60a00f5d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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