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乡发展局公益性岗位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2021-08-20 17:59:35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苏州高新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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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乡发展局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现将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防疫要求
考生应认真阅读《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乡发展局公益性岗位招聘资格复审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附件1)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及时申领“苏康码”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如需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请于资格复审前联系招聘单位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的考生,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经初审合格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2021年8月24日(星期二),13:30-16:30,苏州高新区管委会会议中心204会议室(科普路58号科技大厦西侧辅楼二楼)。
(三)资格复审程序:因防疫要求,须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须提供材料: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携带填写完整并加贴2寸照片的《资格审核表》一份,并提供网上报名时上传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
1、资格审核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簿(户头联及本人联);
4、根据岗位要求已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
6、根据岗位要求已取得的资格证书;
7、根据岗位要求已取得的驾驶证;
8、工作经历(劳动合同或社保关系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9、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乡发展局公益性岗位招聘资格复审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附件1)一份。
考生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陈诉申辩。
(五)资格复审其他事项: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招聘简章》为准。
招聘单位政策咨询电话:0512-68229102、68411970;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特此公告。
附件1:《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乡发展局公益性岗位招聘资格复审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
附件2:《资格审核表》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乡发展局
2021年8月20日
附件下载:
附件1: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乡发展局公益性岗位招聘资格复审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doc
原文标题: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乡发展局公益性岗位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文章来源:苏州高新人才网(MD5:41b1b21b7ffc9ebe726a237edb993b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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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zx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