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苏州高新(虎丘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益性岗位招聘1人公告
2021-08-16 17:12:20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苏州高新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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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苏州市(大市范围)户籍;
3.具备岗位简介表中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要求”参照《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4.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三、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材料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
(二)报名网址:苏州高新区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zhaopin.sndhr.cn:8012/zpCandidate/a/login
(三)报名时间:2021年8月16日13:00—8月20日16:00
(四)报名注意事项
1.照片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50K)。
2.材料上传:上传图片或电子扫描件,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M,jpg格式,附件要求清晰、位正。上传的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入内容一致,上传材料主要包括:
①本人身份证;②户口薄(户头联及本人联);③本科及以上各学历阶段已取得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④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⑤工作经历(劳动合同或社保关系)等证明材料。
资格初审结果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考试前进行,拟参加考试人员须携带初审所有原件材料至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
1.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含等于)10:1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大于10:1的岗位增设笔试。①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5: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②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最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上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与政审
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的顺序,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组织政审。因考生体检、政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也可不递补。
(八)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被录用人员与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派遣至招聘单位用工,合同期限两年(或以上),试用期两个月。(具体合同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四、疫情防控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行程码”无异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请考生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我市、区防控最新要求,考前如有新的调整和新的要求,将另行告知。
五、纪律监督
公益性岗位招聘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51873
六、本简章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68084068;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2-69580241;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附件1:《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附件2:《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目录》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1年8月16日
附件1: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pdf
附件2: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pdf
以上即为《2021苏州高新(虎丘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益性岗位招聘1人公告》全文,[点击查看]更多江苏事业单位招考公告,关注江苏事业单位招聘,了解更多考试资讯。
(编辑:zx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