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盐城市滨海县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2021-05-20 15:24:20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滨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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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和《盐城市2021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规定,在面试前,招聘单位对拟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复审不通过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含末位同分者),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现将我县资格复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审时间
2021年5月25日、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复审地点和电话
滨海县人社局五楼会议室(县城人民路64号),联系电话:0515-89196060。
资格复审原则上须本人到场参加,如本人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复审的,由本人填写资格复审委托书(附件3),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
三、复审材料
1.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复印件;
2.其他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请考生务必提前对学历学位证书进行网上查询并打印,查询网址为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结果需含二维码;学位证书查询网址为学位在线http://www.chinadegrees.com.cn/);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还须提供退役证和县(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3.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其中,国(境)外2021年毕业人员可适当放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并承诺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4.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并以第二学位(全日制)报考的,还须提供第二学位对应所学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认证网站上获取的核验证明、毕业学校出具的盖有教务部门印章的课程设置证明和成绩单等);
5.按“2021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若为网签协议须学校出具空白协议证明)(其中:报名截止以后新就业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和已签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021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2)和档案关系托管部门的证明;
6.按“2021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在此期限内的相关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和《“2021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2);
7.按“2021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2021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2);
8.按“2021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退役士兵,还须提供退役证和县(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和《“2021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2);
9.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四、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按当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及代审人员在资格复审当天进入复审区域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并配合检测体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行资格复审并现场签署《滨海县2021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4),并存档备查,一般保存至该考生聘用后试用期满。承诺书现场只签一份,考生不留存。
注:收到本通知的考生,请编辑手机短信“岗位代码+姓名+收到”发送至18936330129,联系人:王老师。
附件:
附件1:滨海县2021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附件4:滨海县2021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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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zx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