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扬州江都区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2021-05-15 17:27:44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江都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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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3月扬州市江都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对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5月18日-5月20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30)。
地点: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配置科(江都区浦江路85号北楼513室)。
考生逾期不参加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人员所需提供材料
1、2021年毕业且已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若资格复审时未提供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2021年毕业生岗位的2019、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当年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考生未就业承诺书。
3、其他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
4、在职人员、2021年毕业的定向生和委培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材料,前述同意报考材料提供确有困难的,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其中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必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如在上述规定的时限内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5、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6、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如学位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证书、工作经历等),还需提供对应资质材料。
7、经江都区人社部门认定必须提供的,还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相一致的1寸彩照1张。原件复审结束当场退还,复印件由人社部门留存。
三、疫情防控要求
因疫情防控需要,需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在到达资格复审地点门口时请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提供“苏康码”并配合体温检测。“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复审区域进行资格复审。其中来自高、中风险地区的考生,还需主动提供有效的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如确因有事无法到现场复审的,应提前写好委托书,受托人除带好考生所有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外,还需提供考生及本人“苏康码”图片并配合体温检测。
经资格复审,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相关证明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面试时间初定为2021年6月上旬,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514-80804280
附件
1、2021年3月扬州市江都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中共扬州市江都区委组织部
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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