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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宿迁洋河新区招聘综合执法局专技岗招聘5人公告

    2021-01-19 15:47:29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宿迁洋河新区管委会 扫码零资料  华图在线APP  公考上岸群

      2021宿迁洋河新区招聘综合执法局专技岗招聘5人公告由江苏事业单位招聘同步宿迁洋河新区管委会整理发布,更多宿迁洋河新区管委会的信息内容,请关注江苏事业单位招聘频道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洋河新区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劳务派遣合同制专业技术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计划和职位情况见《2021年宿迁市洋河新区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操守;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无重大传染性疾病,能胜任工作;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放宽至38周岁以下。

      2.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取得相应学位。

      3.其他要求: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3年。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试用期或约定服务期未满的;

      5.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7.考生因在报考中弄虚作假、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聘用备案后考生放弃报到等被列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考生诚信档案库》“黑名单”管理,自入库之日起未满3年的;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9.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即构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三、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简章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迁市洋河新区管理委员会网(http://www.chinayanghe.gov.cn/)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考人员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明(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专业参考《2020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2)洋河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

      (3)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照4张;

      2.报名

      现场报名:本人携带报名所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至洋河新区综合行政执法208室现场报名,咨询电话:0527-80600965,联系人:王科长。

      网络报名:报名同时采用邮箱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的考生下载报名表(附件2),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在表格中插入报考者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80KB以下),并对照本次公告公布的岗位进行填报,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报名的考生新建名为“招聘岗位代码+姓名+毕业院校”文件包,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电子表格以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明等原件的电子照片收纳到本文件包,并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yanghecg@163.com,邮件主题为“招聘岗位代码+姓名+毕业院校”。届时工作人员将进行初审,并通过邮箱回复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视为报名不成功。请考生及时到邮箱查看审核结果。

      报名时间:2021年1月20日至2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休息日不接受报名)。

      3.资格初审方式

      资格初审由洋河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实施,考生在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洋河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0527-80600965)联系。

      4.报名费用

      现场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缴纳笔试费用100元/人。

      5.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2)洋河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提供虚假信息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3)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4)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市洋河新区组宣部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5)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6)考生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影响应聘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6.领取笔试准考证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本次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和考试范围,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1.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合格线: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必须不低于试卷总分的60%,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

      4.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通过宿迁市洋河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查询时间待定。

      5.参加招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四)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1:3面试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名额。面试名单在宿迁市洋河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2.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合格线:面试采用百分制,考生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低于60分的,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人员名单。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政审名单;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进入政审环节人选名单在宿迁市洋河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进入公示阶段;体检不合格者,依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洋河新区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20版)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开始后,市洋河新区即开始函调本人人事档案。

      (七)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迁市洋河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宿迁市洋河新区按程序办理手续,考生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依据考生总成绩及体检结果,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资格,并依据考生总成绩及体检结果,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上述情况下的递补考生,在公示期满后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依照考试成绩总分及体检结果,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洋河新区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其工资待遇拟参照新区事业编制人员工资标准90%执行:①取得报考专业的中级以上职称的;②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的。

      拟聘用人员与江苏洋河兴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由江苏洋河兴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需要继续留用的,由江苏洋河兴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续签聘用合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对拟聘用人员试用2个月(包含岗前培训时间),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报考人员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解除,凭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办理聘用手续;未能解除或隐瞒实情的,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组织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宿迁市洋河新区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洋河新区综合执法局办公室0527—80600965

      洋河新区组织宣传统战部0527—82668113

      监督电话:

      洋河新区审计局0527—82668069

      附件:

      1.宿迁市洋河新区公开招聘综合执法局专业技术岗位简介表.docx

      2.宿迁市洋河新区公开招聘综合执法局专业技术岗位报名表.docx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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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即为《2021宿迁洋河新区招聘综合执法局专技岗招聘5人公告》全文,[点击查看]更多江苏事业单位招考公告,关注江苏事业单位招聘,了解更多考试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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