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南通海安市融媒体中心、文化艺术中心等招聘10人公告
2020-10-10 14:48:09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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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根据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的规定,海安市融媒体中心、文化艺术中心、信访接待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 1985年9月至2002年8月期间出生;
4.有较强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条件。
(二)其他条件
1.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的人员。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8年1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或委托人)在报名、资格审查、改报名和领取准考证时须已申领“苏康码”,考生本人在参加考试时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到达指定场所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行报名和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经停史、旅居史、工作史的考生须在海安医学观察满14天,且经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方可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有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另行告知。
(三)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5.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20年10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
招聘单位、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等具体信息,详见《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nantong.gov.cn)、海安市人民政府网(www.haian.gov.cn)公告。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采取邮箱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3日9:00~10月15日16:00。
考生登录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nantong.gov.cn)、海安市人民政府网(www.haian.gov.cn),下载并填写《海安市融媒体中心、文化艺术中心、信访接待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连同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学生证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发至《海安市融媒体中心、文化艺术中心、信访接待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联系表》(以下简称《联系表》)中报名邮箱;留学回国人员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表》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发至《联系表》中报名邮箱。邮件主题为:2020年应聘单位+岗位代码+姓名。考生发送邮件后,请及时与《联系表》中联系人确认收件情况,联系方式见《联系表》,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任何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未收到邮件的视为未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场使用身份证一致。
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情况及时反馈应聘人员。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10月13日9:00~10月16日16:00。初审通过后,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如对初审意见有疑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电话见《联系表》。陈述申辩时间为2020年10月13日9:00~10月17日16:00。
(二)资格复审
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为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10月20日(8:30-11:30,14:30-17:00)。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交纳面试费或笔试费100元/人。资格复审地址详见《联系表》。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①《海安市融媒体中心、文化艺术中心、信访接待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还需《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⑤2018年、2019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同时现场签订《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
⑥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除上述材料外还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取消或核减岗位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安市人民政府网公示。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符合本公告其它岗位报名条件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为招聘单位)通知报考人员改报名。改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1日9:00-11:00,改报名地址见《联系表》。
资格复审时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现场资格复审和签订《承诺书》。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对复审意见有疑议,应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为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在2020年10月26日9:00-17:00到《联系表》上地点领取准考证。
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考试
考试委托海安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组织实施。
(一)考试方式
1.岗位代码01。按照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为播音主持、才艺展示和试镜(播音主持演示)。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合格人员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10倍进入笔试,不足10倍的,按实确定。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新闻业务知识、新闻写作、播音与主持等,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2.岗位代码02。按照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新闻采编(需采写摄制新闻,编辑软件为Adobe Premiere)。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合格人员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10倍进入笔试,不足10倍的,按实确定。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新闻业务知识、新闻写作等,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3.岗位代码03。按照先面试后笔试方式进行。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新媒体公众号平台内容采制推送、拍摄制作短视频(编辑软件为Adobe Premiere)等。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合格人员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10倍进入笔试,不足10倍的,按实确定。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新闻业务知识、新闻写作等,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4.岗位代码04。按照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为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基本功测试、命题式主持以及才艺表演。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合格人员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取得笔试资格的人员(末位同分全部参加笔试);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30%)和播音主持专业知识(业务知识、专业写作等,70%)。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5.岗位代码05。按照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为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声乐或器乐表演、简谱视唱练耳(两个升降记号以内)以及才艺展示(除钢琴外,其他乐器需自己携带)。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合格人员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取得笔试资格的人员(末位同分全部参加笔试);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30%)和音乐类专业知识(基础乐理、音乐常识、作曲等,70%)。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6.岗位代码06。按照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为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影评、看图说话(选题)、即兴命题编剧。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合格人员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取得笔试资格的人员(末位同分全部参加笔试);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30%)和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中西方戏剧史、美学、专业写作等,70%)。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7.岗位代码07。按照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为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命题创作。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合格人员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取得笔试资格的人员(末位同分全部参加笔试);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30%)和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美术概论、中西方美术史等,70%)。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8.岗位代码08-09。按照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40%)和公文写作(60%)。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性等,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二)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三)成绩公布及计算方式
考试第一环节的面试或笔试成绩,以及进入考试第二环节人员名单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公告。进入考试第二环节的考生需再缴纳笔试费或面试费100元。
(四)总成绩
1.岗位代码01:总成绩=面试成绩60%(播音主持、才艺展示成绩70%+试镜成绩30%)+笔试成绩40%;
2.岗位代码02。:总成绩=面试成绩60%(结构化面试50%+新闻采编50%)+笔试成绩40%;
3.岗位代码03:总成绩=面试成绩60%(结构化面试50%+新媒体技能测试50%)+笔试成绩40%。
4.岗位代码04:总成绩=面试成绩60%(基本功测试30%+命题式主持40%+才艺展示30%)+笔试成绩40%。
5.岗位代码05:总成绩=面试成绩60%(声乐或器乐表演40%+视唱30%+才艺展示30%)+笔试成绩40%。
6.岗位代码06:总成绩=面试成绩60%(影评30%+看图说话30%+即兴编剧40%)+笔试成绩40%。
7.岗位代码07: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
8.岗位代码08-09: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在笔试(考试第二环节为笔试)或面试(考试第二环节为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体检由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每个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三)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安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由招聘单位)报送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于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结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8820668(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3-88857001(海安市融媒体中心)
0513-88812063(海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0513-88821600(海安市信访局)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0513-81868075(海安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513-88810121(海安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0513-88812011(海安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
附件:
1.海安市融媒体中心、文化艺术中心、信访接待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海安市融媒体中心、文化艺术中心、信访接待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联系表
3.海安市融媒体中心、文化艺术中心、信访接待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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