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下半年泰兴事业单位招聘135人考试公告(2)
2018-12-09 15:33:08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泰兴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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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及相关附件,熟悉本次招考各环节要求并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2.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k-50k。
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必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且持有相应资格证书(材料)原件。招聘组织方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人数:计划招聘人数)。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初审、已完成缴费的报名人员,可重新登录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本次招聘岗位的专业条件按类别设置,其相关专业范围按《泰兴市2018年下半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进行确定。考生报名时应认真将所学专业与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比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平台申请添加专业目录。招聘单位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向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的申请。对同意添加的专业目录在指定网站公布后,应聘人员可按正常程序报名。添加专业目录申请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4日16:00。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事业单位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成绩不合格人员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体检人选在体检前领取体检通知书。体检人选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本人户籍证明(在职人员须同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执行。
六、考察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
七、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发放聘用通知书。所有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报到手续(逾期不能办结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在报到前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阶段,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各阶段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其他事项
(一)关于信息发布问题。本次招聘工作相关公告信息在指定网站发布,考生必须及时了解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其考试、体检、聘用等事项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自觉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十、本简章由中共泰兴市委组织部、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523-80735106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23-87664430
监督举报电话:0523-8073505887729512
信息发布指定网站:泰兴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
附件:附件1-4
中共泰兴市委组织部
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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